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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申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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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指南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1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挪用公款罪,关键要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1般违法行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挪用公款罪的成立,需要满足1定的条件,必须要当事人满足1定的数额,1般情况下必须是挪用的公款用作私用,并且是私自挪用公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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