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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廊坊刑事律师——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赔偿30万

上一篇 下一篇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赔偿30万 来源:互联网时间:2014年10月25日|浏览:50017次 防卫过当作为法官的量刑情节考虑的范畴,对犯罪嫌疑人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那么对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中,该不该赔偿,如何赔偿,或许还有很多人不清楚,接下来法律家网的编辑就为您收集了在实践中的处理案件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去年10月6日晚,被害人倪某与黄某等人在xx市区xx路xxx店喝酒,之后回到自家楼下。因怀疑被告人蔡某明与其前妻张某有不正当关系,倪某即于11时许打电话约蔡某明至xx市区xx路xxx牛排馆面谈。次日0时许,蔡某明应约来到牛排馆门口,不久倪某也赶到,并用手拍打被告人蔡某明肩部,被告人蔡某明出于防护,还手打了倪某一拳致倪某受伤倒地,后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事后,xx市医院对其先后进行两次开颅手术及综合治疗,今年7月17日凌晨,倪某经治疗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倪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脑功能障碍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明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为避免再受侵害,用拳还击被害人倪某致其当场倒地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被告人蔡某明系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处罚。被害人倪某在案发过程中存有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蔡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于10月3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0.296万元。 免责声明: 法律家登载此篇文章只是以传播更多法律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与处理。>>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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