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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申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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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2210551143
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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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刑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规定:
1.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
2、客体: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4、客观方面: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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